關於關係,你沒有什麼可學的。你只要展現你已經知道的東西。但是,我們通常有更多的理由,讓我們不那麼做;基於害怕表現自我、怕受傷、沒有安全感等等,有非常多的理由讓我們不敢去展現自己。當你呈現出你不是你所是的樣子時,你並不真正的活著,人與人失去了真正的交流,你將一切埋葬在你的心中,給自己帶來傷害。
而唯有透過你與其他人、事、物件的關係,你才能存在於宇宙裡!當每樣東西都不在時,你也不在。只有在相對於非你的東西時,你才是你是的東西。
一旦你深切地理解到相對世界的準則,我們的存在是基於他人的存在,每一個存在都能帶給你不同的相對體驗,那時你便會直覺地祝福每一個經驗、所有人類的接觸,尤其是個人性的人際關係,你明白它們(人、事、物件)可以被用,必須被用,正在被用(不論你是否想要它們如此)來構築你真正是誰。
祝福每一段關係,即使某一段關係你有多厭惡無法接受,但也正是因為那樣的關係,讓你明白了自己並不想成為那樣厭惡的思想或行為,而讓你又更加了解自己了一點,因此讚美它,感謝它使你距離真正的自己又更靠近一些。
當人類的愛情關係失敗,然而,關係永遠不會真正失敗的,它們只不過沒產生你所想要的東西。只是因為人們為了錯誤的理由進入關係。
當然,「錯誤」其實個相對的說法!比較精確的說法是:「關係失敗─改變─最常發生在,當人們為了不全然有益或有助於關係的存活的理由,進入了關係的時候。」
大多數人進入關係時,著眼在他們能從中得到什麼,而非他們能放進去什麼。
關係的目的是,決定你喜歡看到你自己的哪個部分「顯出來」,而非你可以捕獲且保留別人的哪個部分。
就關係─並且就整個人生而言,只能有一個目的:去做,並且去決定你真正是誰。
你說,你本來「一無是處」,直到有位特殊的人物到來,這雖是很浪漫的事,但卻不是事實。更糟的是,這是將不可置信的壓力加諸到別人身上,令他做所有各種他本不是的東西。
為了不想要「令你失望」,他們或許會非常努力的試圖做些什麼,直到他們再也做不下去了。他們不再能完成你對他們的描繪。他們不再能扮演好你派給他們的角色。於是憎恨累積起來,憤怒隨之而至。
最後,為了要救他們自己,他們開始重新要回他們真正的自己,較為按照他們真正是誰去行動。但你開始覺得他們「真的變了」。
不止是愛情關係,譬如親子關係;父母若是以自己的期許去期望兒女達到那理想標準,兒女一開始總是會想去達成,好令父母開心,好讓自己得到父母的關心與重視;但若是兒女做的不是真正自己想做的,時間一久,傷害與憤怒漸漸形成,兒女要不是再也忍受不住而選擇另條路,就只能成為一個不是自己的人存在著。
你說「特殊的他人」已進入了你的人生,你覺得完整了,這非常浪漫。然而,關係的目的並不是有一個能令你完整的人;而是有一個你可以與他分享你的完整的人。
你本身早已經圓滿具足,但我們卻仍然覺得有所欠缺,於是以為別人可以讓自己完整,一旦你利用別人想讓自己變得完整,就已承認了自己不完美,也否定了自己,同時不讓他人去做他真正的自己。
在你們愛情初期(關係形成)的階段,你們大半的人都是帶著滿懷期待、充滿性能量、一顆大為開放的心,及一個喜悅、熱忱的靈魂進入。
而大約四十歲到六十歲之間(大部分的人是更早而非更晚),你放棄了你最大的夢想,擱置了你最高的期望,而安於你最低的期望上─或根本一無所有。
你最大的夢想,你最高的想法,及你最喜愛的希望,都是與你摯愛的別人,而非你摯愛的自己有關。你關係的試金石在於,別人多能附合你的想法,以及你覺得自己多能附合他人的想法。然而你唯一真正的試金石卻是,你與你能附合你自己的想法多少有關。
讓在關係裡的每個人都只擔心他自己─自己在作誰、做什麼和有什麼;自己在要什麼、要求什麼、給予什麼;自己在尋求、創造和經驗什麼,那麼,所有的關係都會綽綽有餘地滿足其目的─及它們的參與者。
讓在關係裡的每個人別去擔心別人,卻「只」擔心自己
大師了解,別人是誰,在做什麼、有什麼、說什麼、需要什麼、要求什麼,根本與你無關。別人在想、期待、計劃什麼根本與你無關。唯一有關的是,在你與那些的關係裡,你是誰。
事實上,當你總是關注別人的時候,注意別人一舉一動的行為,你根本無法看見自己的;我在公司的某個同事,常常在公司和別人聊別人的八卦,評論別人的行為的好與壞,但是他卻不清楚自己的舉止行為,讓大家都反感,因為他不將重心放在自己身上,而拚命去看別人值得批評的地方,以證明自己比他人好一些,但是這樣,對他自己毫無助益。
就我而言,當我心情煩躁的時候,就是我先生倒霉的時候(因為他與我住的最近),那都是因為我內在出現了我自己無法接受自己的事的時候,當我不願意去承認是我自己內在出了問題的時候,我自然就將這樣的不順心發洩在我先生身上,隨便他做了點事我都能挑剔,然後引發一場惡戰;除非我看見問題在自己身上,否則我仍是一直怪罪下去。
你若是想要有一個好關係,你便先去愛你自己吧。如果你不去愛你自己,你便無法愛別人。
在你能視別人為有價值的人之前,你首先必須視你自己為有價值的。在你能視別人為有福的之前,你首先必須視你自己為有福的。在你能承認別人的神聖性之前,你首先必須認識你自己為神聖的。
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說明你要先視自己為所是的那一切,才能在別人身上也看見,如果你眼中有刺,那世間的一切在你看來又怎會美好。
你的救贖並不能在別人的行為中找到,只能在你的反應中找到。
當你對別人的所是、所說或所為感到痛苦或傷痛時,你可以這麼做。首先是對你自己及別人誠實的承認你到底感覺如何。你們很多人怕這樣做,因為你認為那會令你「不好意思」。在你內心深處的某個地方,你了解,你「那樣感覺」很可能是可笑的,很可能你是太小氣了。不是的,你是「比那大量多了」。但你卻沒辦法。你仍然那樣感覺。
只有一件事你可以做。你必須尊重你自己的感受。因為尊重你的感受意謂著尊重你自己。如果你無法尊重你自己內心的感受,你又如何能期待去了解和尊重別人的感受呢?
在與別人的互動過程裡,第一個問題是:現在我是誰,還有,與那個相關的,我想要作誰?
但往往你不記得你是誰,並且不知道你想作誰,直到你嘗試了好幾種做人的方式。那就是為什麼尊重你最真實的感受是此如的重要。
如果你的第一個感覺是負面的感覺(並且你願意去看那負面的感覺),有那感覺往往就足以讓你遠離它了。因為當你有那憤怒、有那不悅、有那厭惡、有那怒氣、爽快承認想「傷害回去」的感覺時,你才能捨掉這些第一次的感覺為「非你想要做的人」。
大師們已經歷經過這種經驗,而能選擇他最終是什麼的人。而既然一位大師的一生都致力於不斷地實現他所知的他自己,他就不會再懷抱這種不合適(負面)的感覺。
我想我們每個人都曾經有個類似的經驗,一旦我們願意承認自己有想要傷害別人,我們在那時刻的當下,即能決定我們想不想做那種傷害別人的人。就我而言,當我願意承認我有傷害別人的那種想法的同時(現在我是誰),我就已經決定不選擇做這樣的人,而轉向去做另一種我願意成為的人(我想要作誰)。
大師面臨其他人可能會稱為災難的事情,能面不改色,大師祝福災難,因為大師明白,自己的成長來自災禍(及所有經驗)的種子。大師的第二個人生目的永遠是成長。因為一旦一個人已經完全的自我實現了,便再也沒別的事可做,除了更多的自我實現之外。
在所有的人際關係裡,在重要關頭時,只有一個問題:
現在愛會做什麼?
沒有其他中肯的問題,沒有其他有意義的問題,沒有其他問題於你的靈魂有任何重要性。
而最高的選擇是帶給你自己最高善的選擇。
一旦一個人決定了他能為他自己做的最高的「善」是什麼的時候,靈性的奧祕就澄清了一些。而當絕對的最高選擇被執行之時,奧秘就化解了,那對於你的最高善,變成了對於別人而言的最高善。
於是,你為你自己做了什麼,你便是為別人做了什麼。你為別人做了什麼,你就是為自己做了什麼。
你與他人是一體的。
整理自「與神對話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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